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教学研究 > 教学探讨 > 正文

浅谈书法课堂教学中的评价策略

出处:今日高邮  发布时间:2014-05-26 09:34:39  

    随着教育部《中小学书法指导纲要》的颁布实施,书法课堂教学任重道远。本人就书法课堂教学中的有效评价策略略谈点滴体会,在实际书法教学评价中应重过程性指导,抓细抓实教学的流程,有效提高教学的效果。在实际书法课堂教学中,可巧用评价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,提升学生艺术能力及人文素养。具体操作如下:       
    一、评价要着眼于学生导练。评价落实在学习方式上,如出现执笔姿势、书写姿势、临帖方法上的误区等问题。作为书法教师,不可忽视这些小节,应该从小处着眼,认真地对待学生书写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,同时予以指出纠正。从而使学生在评价中有所收获,爱学,乐练,会学,不断增强能力。
    二、评价要立足于学生行为的纠编。要面向全体学生,评价书法课堂练习中出现的问题行为,笔画正确是否、字体是不是端正、大小是不是适中、结构是不是均匀、是不是整洁美观等,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,应如何来矫正纠偏,从而进一步使学生掌握正确的书写技巧,促进知识的巩固和提高。
    三、评价重点要体现在创新意识的培养上。课堂上能最有效地实现书法教学的目标,真正让学生学到东西,这就要体现在创造性地开发学生的创造力,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方面。相反教师讲得再好,形式再美,也达不到好的教学效果。
    四、评价要落实在对教学行为的巩固上。教师通过课堂教学,学生懂得了对与错,就要让学生及时巩固,通过再一次练习来检测自己的纠偏或纠正能力怎样,教师再布置一定量的作业,来让学生自己检测评价,从而达到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提高。教师充分利用评价机制从真正意义上促进了学生的发展,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乐趣。
    五、评价要注重提升学生的审美意识。书法教育是美育的组成部分,书法教育通过对书法作品的书写、欣赏、想象、发挥、创作等教学活动,使学生接受审美的熏陶,激发其情感,培养高尚的人格和审美情操。通过对介于抽象与具象美之间的造型美书法艺术的线条之美、墨味之美、气韵之美、意境之美的欣赏式评价,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。
    书法教师在书法课堂教学中恰当选择评价策略,最终起到反馈、矫正、鼓励和引导的作用,不断提高书法课堂导入教学效果,努力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,发扬光大中华民族悠久文化。(作者:姚金斌)